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,进一步提高学校新闻稿件质量,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新闻信息服务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特就校园网主页新闻来稿提出以下要求:
1.新闻稿件要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师生的原则,全面反映学校、各单位事业的发展、取得成就和特色亮点内容,反映校园生活,突出新意,讲求事实,内容健康,切忌空发议论,投稿邮箱: syxcbwlk@163.com。
2.新闻稿件要突出新闻性,内容做到真实、准确、客观。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过程,新闻中引用的资料、史实、引语、数字,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、职称,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(要求全称或规范简称)等均应准确无误。
3.新闻稿件要突出时效性,各单位事件性动态类新闻来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,超过规定时限不再采用。
4.新闻稿件配发相关图片,要反映新闻主题内容,图片要求清晰,色彩、亮度适中,照片要求jpg格式,大小尺寸为650*433,应提供原始像素的照片(三张),切忌粘贴在WORD文档上,照片和稿件均以附件形式发送。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事件照片,可以放在校园网主页滚动栏,尺寸要求为1920*420。单纯合影留念类照片谢绝采用。
5.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。校内各单位邀请相关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,原则上由召集部门负责新闻采写。如需党委宣传部配合完成的采访任务,应提前1天和宣传部新闻中心联系,新闻中心完成初稿后,第一时间将稿件上报主办单位负责人,由主办单位审核稿件。
6.为进一步有效提高学校新闻质量,请各单位指定一位领导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,主要职责为策划、组织实施、审核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。指定一名新闻宣传通讯员兼任校核心网评员(教师或工作人员),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和存档,及时、定期向宣传部传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,并负责学校的网络舆情监控及引导。
7.严格执行新闻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各单位的投稿,必须有审稿人签字。发稿前由主要负责人再审阅。宣传部负责的全校性质的稿件,审核先由组织方审阅签字,发稿前由宣传部网络科长和副部长、部长,乃至主管校领导审核方可编发。